• 索 引 号:QZ05122-3000-2019-0000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1
    • 标题: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农〔2019〕84号
    • 发布日期:2019-08-05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05 08:16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999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全面促进我市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制定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应当包括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次数等。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建立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应当通过电脑摇号、人工摇号等方式随机产生。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执法检查,应采取递补方式再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频次。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活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二)切实落实责任。要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1、石狮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石狮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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