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3000-2021-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9
- 标题: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石狮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农〔2021〕29号
- 发布日期:2021-05-10
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部署及全省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视频培训班会议精神,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19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1〕3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石狮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9日
石狮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21〕20号)精神,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19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1〕32号)文件要求,全面摸排我市撂荒地底数,有针对性制定复垦复耕、统筹利用措施,有效减少撂荒地存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现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请各镇抓紧落实。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为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石狮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各地要结合实际组成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领导,确实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乡村振兴进行考核,对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不力的镇、村将兑现奖惩,并进行全市通报约谈。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各镇要按上级部署,抓紧组织各村进行摸排。摸排期间,各镇要及时向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相关情况,能够复耕的及时组织复耕,能够流转的及时组织流转复耕,有效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4月30日前各镇要将有关情况汇总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股(政务网),联系人:邱铮溶,电话:88710089。
三、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
1.明确工作目标。各镇要在全面摸排基础上,落实各级撂荒地复垦复耕工作精神,提出有针对性的统筹利用办法。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蔬菜、中药材等,切实明确撂荒地复垦目标和时间节点,做到每宗撂荒地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复耕工作。
2.完善整治措施。对撂荒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如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归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对连续撂荒两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或使用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
3.落实奖惩机制。各镇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各级种粮补贴奖励及种粮种植保险等政策,结合2021年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引导经营主体利用撂荒地复垦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作物。今年,我局将加大对耕地集中规模流转、田园景观整治的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田园景观提升行动,各镇要结合行动方案,同步推进撂荒地复垦复耕。
同时,根据上级精神,对撂荒地整治、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及村将进行奖补,其中土地流转、抛荒地复耕种粮是主要考核目标。到2022年1月1日后,辖区内仍累计撂荒5亩以上的村集体将不得申报省、市乡村振兴试点村;辖区内仍累计撂荒30亩以上的乡镇将不得申报省、市乡村振兴特色乡镇、产业强镇等,相关未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的镇村将被全市通报。
4.改善耕作条件。各镇、各村要积极谋划,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五新”、农业产业园、乡村振兴等建设补助项目,配套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切实改善耕作条件。对缺水旱地,要加快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广;对受污染耕地,加强监测监管,加快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做好安全利用;对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要切实提高建后管护水平,密切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5.提升机械化水平。我市耕地主要以旱地为主,要加大推进旱地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进程,因地制宜推广适用性强的胡萝卜、甘薯、马铃薯、花生等机械化采收机具。在全市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种粮效益。对从事粮食类生产或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经营农业产业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优先参评市级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场。
6.加快土地流转。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探索建设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各地要强化对整村流转土地管理,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承包后撂荒,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村集体要采取预流转的方式收回,由村集体统一管理。
7.加大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和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引导将乡村振兴与撂荒地利用结合起来,探索防止耕地撂荒的有效做法。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附件:1.石狮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领导小组
2.石狮市撂荒地基本情况和统筹利用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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