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3000-2021-00045
    • 发布机构: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7
    • 标题: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委综〔2021〕26号
    • 发布日期:2021-09-17
    中共宝盖镇委员会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宝盖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17 15:46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9月2日王宁省长在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9月底要全面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的设立”的要求,结合我镇的森林(林地)资源分布、山体分布、古树名木、造林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各项工作实际,制定《宝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宝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石狮市宝盖镇委员会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盖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1〕12号)和《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狮委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打造山青、水秀、岸绿、花香、景美的“魅力宝盖”。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到2025年底,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35年,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培育近自然的城市森林,全镇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由镇党委书记蔡俊龙、镇长提名人选柳建波担任;设立副林长,由镇综合执法队队长施隽杨担任。有森林(林地)资源分布的村(社区)相应设立村级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规划建设办主要负责同志蔡经旭担任,挂靠镇规划建设办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责任区域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社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社区)。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专业护林员工作。 

      村(社区)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二)林长办公室职责 

      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1.严格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边界,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途管控、定额管控,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强化伐区监管。 

      2.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深化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和天然林赎买、回购等改革,规范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年度监测评价,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3.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运用森林资源监测平台,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督查,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落实,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提升森林灾害防控能力 

      1.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健全绩效管理、重点整治村管理、防治绩效承包、重点生态区位防御、部门会商与联防联治等机制,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和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 

      2.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宣传教育、林区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及野外火源管控。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和“防火码”,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森林防火隔离带清理建设。 

      (三)科学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 

      1.推进国土绿化美化。统筹推进山上山下、城市乡村、沿海绿化美化,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行动,调查古树名木资源现状,落实现有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复壮、管养等措施,实施古树名木微景观建设。持续开展乡村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和乡村风景林、乡村公园建设,逐步建设形成环村林、乡村林荫道,不断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推进林木和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助林,拓展公众尽责有效途径,突破绿化空间不足限制,破解“要种树,没地种”的难题,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2.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推进林分结构改造,营造树种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科学实施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快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镇主要山体林分修复或绿化改造景观提升,加强天然林封育修复,加快推进集约人工林改培、退化人工林修复等建设。 

      3.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宝盖山风景区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促进种群恢复增长。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监测监督体系。 

      (四)深化林业综合改革 

      1.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推动林业资源向资本转化,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持续创新林业金融,扩大普惠林业金融覆盖面。采取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和灾害防治等固碳减排措施,提升林业碳汇能力。 

      2.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进壮大花卉苗木等特色富民产业,培育发展花卉苗木等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结合宝盖山风景区等景区改造提升建设,探索建立“森林康养+睡眠”“森林康养+自然观鸟”等多业态森林康养基地运作模式。 

      (五)夯实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以村为单位组建专业护林员队伍,人数按照管护的行政村和山林面积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逐步建立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专业护林员负责管理。加强村林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根据实际需求授权或依托镇综合执法队伍履行基层林业执法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2.强化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镇级林业服务能力和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培训,提升林农科学营林的能力。鼓励林业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村两级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要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确保2025年、2035年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部署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情况。 

      (二)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负责的林长、专业护林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三)严格督导考核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进行考核。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推荐参与相关评选表彰。 

      村级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  

      附件:宝盖镇镇村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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