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05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石狮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凤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凤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三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工作机构 

      石狮市人民政府凤里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88887607(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595—88781707

      办公地址:石狮市凤里街道长宁路92号3楼311室

      邮政编码:36279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凤里街道党政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凤里街道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凤里街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凤里街道发展统计信息;  

      5、凤里街道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凤里街道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凤里街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8、凤里街道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9、凤里街道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凤里街道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凤里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凤里街道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凤里街道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情况  

      14、凤里街道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15、凤里街道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号 

    公文生成日期 

    标题 

    内容概述 

    发布时间 

    阅读量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信息的标识符。  

      2.主题分类: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文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5.公文生成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6.标题:信息的标题。  

      7.内容概述:信息的内容简述。  

      8.发布时间:信息在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阅读量:信息被点击查看的次数。  

      )公开渠道   

      1.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www.shishi.gov.cn。 

      2.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查阅点,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市档案馆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大楼3楼   

      咨询电话:0595-83078521   

      市图书馆地址:石狮市八七路文林图书馆二楼报刊阅览室  

      咨询电话:0595-88706803   

      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   

      咨询电话:0595-83051277   

      3.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凤里街道We服务公开,微信扫描关注。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当面、书面(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申请及咨询受理机构:凤里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传真号码:0595—88887607   

      咨询电话:0595—88781707   

      办公及通信地址:石狮市长宁路92号凤里街道办事处311  

      电子邮箱:381685881@qq.com 

      邮政编码:362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按规定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石狮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点此提交。《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凤里街道办事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2.受理机构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受理机构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石狮市人民政府凤里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