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狮财规〔202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于2025年12月23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有效期

1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狮财建〔2022〕12号

有效期延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2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1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惠企资金第三方审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狮财企〔2021〕3号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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