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5101-0200-2021-00065 | 主题分类 | 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 | 石狮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狮政〔2021〕8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10-20 | ||
标 题: |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107号)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2017〕4号),我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石狮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1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1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03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详见附件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