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200-2021-00065
    • 主题分类: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0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备注/文号:狮政〔2021〕8号
    • 发布日期:2021-11-03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1-11-03 16: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107号)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20174号),我市对截至20201231日以石狮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1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1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03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详见附件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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