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300-2020-00002
- 主题分类: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7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01-2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完成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定文件、法定作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细化方案,协力推进。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抓早抓实,统筹安排,确保实现良好开局。对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政府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制度,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组织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抄送市效能办,作为各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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