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2号)
时间:2024-01-12 11:48 浏览量: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餐具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狮市古谷小吃店使用的面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狮市古谷小吃店使用的面碗(抽样日期:2023-10-07)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石狮市古谷小吃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狮市监当罚【2023】4416)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石狮市古谷小吃店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所有餐具进行全面消毒,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卫生培训,严格落实消毒检验过程。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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