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17号)
时间:2024-03-27 16:04 浏览量: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狮市惠佳蔬菜店的粗山药、铁杆山药、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石狮市惠佳蔬菜店销售的粗山药(购进日期:2023-11-25)、铁杆山药(购进日期:2023-11-25)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石狮市惠佳蔬菜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3-11-25)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石狮市惠佳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款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44.5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狮市监处罚〔2023〕4136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石狮市惠佳蔬菜店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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