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督导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1-03-26 10:12 浏览量:

  2020年,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中心工作,积极做好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制度,加强督政、督学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第五轮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积极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均衡、优质、持续发展,同我局各股室协调配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做实督政,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协助市效能办做好对镇(街道)及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评估指标“教育发展工作”考评工作。制订石狮市对镇(街道)绩效评估指标“教育发展工作”考评标准,从七个方面来确定镇(街道)发展教育工作的努力方向,为绩效评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制订对市直有关单位绩效评估指标,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编办进行教育工作绩效评估。

  (二)强化督学,完善督导平台建设,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突出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1.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建设,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与天闻公司接洽,多次进行挂牌督导工作调整,搭建挂牌督导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进督导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建好用好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好网络服务和管理功能,加强责任督学履行职责的考核,优化督导整改的跟踪督导和评价,组织督学开展培训和研讨活动,促进全市挂牌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2.完善挂牌督导工作,印发疫情期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点,强化督学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责任。

  3.落实挂牌督导各项工作,提炼和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阶段性经验成果,开展2019-2020学年教育督导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30篇优秀案例,向泉州市教育督导室及福建省督导处推荐优秀案例共6篇,其中2篇省级获奖。

  4.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津补贴,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已退休责任督学每校每月260元,兼职责任督学每校每月200元交通、通讯、误餐等费用。

  (三)夯实基础,开展督导评估。

  修订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学校评估方案,在前期评估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的基础上,根据评估要求,进一步修订相关方案,实行三年一轮评估制度,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认定。2020年11月至12月,开展对石狮市第一中学等五所中学、石狮市实验小学等九所小学进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经公示及征求意见,确认14所学校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

  (四)开展专项督导。

  2020年,督导室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6月28-30日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实验幼儿园、凤里中心园、湖滨中心园、新苗第二幼儿园、青苗幼儿园等36所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评出“优秀”幼儿园18所,“良好”幼儿园共13所,“合格”幼儿园6所。同时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等级和园长评优评先的依据,对幼儿园管理不作为、办园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

  (五)协助做好提高教师工资收入专项督导

  做好迎接泉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专项督导,上报相关数据并准备迎检材料,完成自查报告。2020年,我市针对2019年的差距,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通过提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提高教师工资收入。6月11日,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由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石狮市教育系统提高绩效工资加强绩效管理方案》(狮教人〔2020〕45号),主要两项内容:一是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均1.05万元核增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后按“省大口径”计算,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略高于公务员。此次提升绩效工作,包括全市各学段所有编内教师,市财政拨款到位约4900万元。12月份,按照要求跟踪市财政补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校2019年平安奖、文明城市奖、综治奖、文明校园奖等四项综合奖项到位,合计2019万元,同时再增加追补高中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阶段1716万元,三项共计9400万元。

  (六)控辍保学专项督导

  做好泉州市控辍保学专项督导迎检工作。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教育局设立控辍保学工作专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狮政教督〔2020〕6号),明确石狮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完成既定目标。

  (七)根据《泉州市对县(市、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按照年度的评估指标和要求,对21督导评估指标分别按A、B、C三个等级评估,进行预打分评估上报。

  (八)根据《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0〕2号),组织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2062人、教师1164人(占比16.66%)、学生3985人(占比10.89%)参与此次满意度调查,超额完成泉州市规定的社会公众500人、教师占比10%、学生占比5%的任务。

  (九)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差异系数的统计工作。2020年10月,督导室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相关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指导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标准基本达标情况监控,将小学差异系数控制在0.30,初中差异系数控制在0.28。

  (十)疫情防控期间,督导室全体成员分别担任下校督导组和一校一联动机制工作小组成员,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督导室不定期发布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材料供督学自学,及时了解防控工作动态,责任督学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阶段重点工作作为督导要点,采用电话咨询、网络查询、个别家访等线上督导形式开展工作。责任督学还参与到学校的线上教学教研活动,共同探讨做好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衔接和互补,分享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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