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对《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康复补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18 16:20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结合石狮市残疾人康复需求变化,对原有补助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康复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为精神类残疾人提供门诊补助,为残疾人提供住院补助,旨在缓解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

范围期限

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1、取消原文件第一条儿童康复补助,按省级儿童康复补助相关规定执行儿童康复补助。

2、对精神类持证残疾人门诊补助进行调整。

3、将精神类住院补助直接归入文件第三条残疾人住院补助,并调整补助标准。

五、注意事项

本文件实施起,《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补助工作的通知》(狮残联〔2021〕13号)文件同时废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婷婷

办公电话:0595-88703620  

联系电话:1378883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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