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石狮市商务局、石狮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印发了《石狮市片区改造酒店服务业招商优惠措施的补充通知》(狮发改规〔2025〕1号)。现市发改局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石狮市片区改造酒店服务业招商优惠措施》(狮发改规〔2023〕1号),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补充通知。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战略部署要求,以片区改造为契机,加大高水平酒店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酒店服务业布局结构,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工作进展
本补充通知由市发改局牵头起草,经征求商务局、文体旅游局意见,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集公众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于发改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发布。
四、范围期限
本补充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五、主要内容
将《石狮市片区改造酒店服务业招商优惠措施》(狮发改规〔2023〕1号)中的“装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1个月内兑现40%。”调整完善为“项目投入运营并满足全部优惠认定条件后,一个月内兑现40%。”。
六、注意事项
其余条款不作变更,按《石狮市片区改造酒店服务业招商优惠措施》(狮发改规〔2023〕1号)中的原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石狮市发改局规划政策与投资股:0595-8871282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