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我局制定印发了《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打造3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等高优主导品种,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培育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三、工作进展
《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财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同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向社会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根据上级下达的创建不少于2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以及我市粮食生产任务要求,确定打造3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同时推介“旱优73”、“广薯87”等23类粮油果蔬农作物主导品种,推广水稻秸秆还田增肥等9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并组织不少于11名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参加脱产业务培训。
第二部分是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主要明确了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三个方面的建设内容以及补助标准。建设内容惠及3个示范基地和100户示范主体以及县乡两级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每个示范主体补助500元,并就补助资金的用途做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项目资金可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部分是遴选程序及补助方式。遴选程序为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公示。补助方式则按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两种补助对象进行区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而示范主体补助方式为我局采购物资并由农资供应商制作提货卷发放给各主体。
第四部分是考核与验收。明确按照2024年施行的方案执行。
第五部分是组织管理。《方案》从组织领导、资金监管、绩效管理等3个方面制定组织管理措施,确保我市2025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五、注意事项
1.本方案由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关键词诠释
示范基地:是指某种活动中作出可供大家学习的榜样或典范、起示范作用的基础性地点、集中性支撑地点、基地。本方案中的示范基地即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指石狮市辖区内,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高的科技含量,种植技术模式处市内领先水平,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能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推广农业主推技术的农业生产主体,其申请主体是指在石狮市拥有土地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3年以上,且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主体,即属地在石狮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户等。
示范主体:本方案中的示范主体即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是指石狮市辖区内实际长期务农,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且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七、实施期限
《方案》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世业 联系电话:0595-8862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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