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赴陕西师大专项、专项一、专项二、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 :石狮市教育局 时间:2025-05-22 16:31 浏览量:

根据《2025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陕西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泉州市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564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1)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本、硕);3.学位证书(本、硕);4.师范类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可证明专业为师范类的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证明);5.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人签字处须手写签名盖手印);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存入个人档案及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暂不提供);7.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8.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硕);10.《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硕);11.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段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证明材料。

2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本、硕);3.学位证书(本、硕);4.师范类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可证明专业为师范类的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证明);5.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6.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硕);9.《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硕);10.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地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段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证明材料。

3)《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须为Excel电子表格,非PDF扫描件)。

(二)应届毕业生

1)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附件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处须手写签名盖手印);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师范类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可证明专业为师范类的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证明);5.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人签字须手写签名盖手印);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存入个人档案及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暂不提供);7.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尚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代替);8.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2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师范类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可证明专业为师范类的材料(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证明);5.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8.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公费师范生需提供)。

3)《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须为Excel电子表格,非PDF扫描件)。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将PDF扫描件(需整理在一份文档中,不是一张一张打包发送)、《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须为Excel电子表格,非PDF扫描件),于64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6)并带齐考生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三)资格复审以《2025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陕西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泉州市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复审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合格线上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073

附件:

1.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赴陕西师大专项、专项一、专项二、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资格复审名单

2.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赴陕西师大专项、专项一、专项二、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资格复审安排表

3.2025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

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6.委托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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