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4-1700-2023-00050
    • 发布机构:宝盖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7
    • 标题: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处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宝政〔2023〕95号
    • 发布日期:2023-11-27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处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27 09:18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具有很强的突发性,不仅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有严重的破坏,而且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等方面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森林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明确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和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统一安全扑救与有效扑救,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形成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实施处置行动,以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听从指挥,能打胜仗。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扑火队伍应服从指挥调度,科学、迅速、有序投入防火工作中,切实打好、打赢每一场防火战役。

      2.以人为本,安全当先。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

      3.预防为主,防范未然。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时刻保持火险的警惕性,当森林火灾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投入扑火工作中,做到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

      4.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村(社区)一级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村的,由涉及村共同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做到快速反应,投入迅速,处置得当。

      三、组织机构

      镇森林灭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镇级森林灭火指挥小组,组建镇级森林消防队伍。具体名单如下:

      (一)镇级森林灭火指挥小组、镇级森林消防队

      1.镇级森林灭火指挥小组:

      总 指 挥:柳建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郭清担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林再裕  镇政府副镇长

      曾志忠  镇党委委员、宝盖派出所所长

      成    员:邱雅吟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高德坤  镇应急保障股负责人

      程次行  镇武装部负责人

      蔡经旭  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李成德  坑东村下村干部

      白铭坡  龙穴社区下居干部

      蔡胜利  塘后村下村干部

      王题伟  前坑村下村干部

      陈裕峰  宝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2.镇级森林消防队:吴志坚 吴章财 吴秋楞

      吴章坚  蔡水星  高新民

      高荣华  高德展  高德桥

      郭济楠  郭金点  黄国胜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清担同志兼任,成员由镇应急保障股、武装部成员程次行、郭志威、高华玮组成,负责森林灭火指挥组的日常事务。

      镇级森林消防队队长职责:一旦接到火警通知,立即召集、清点队员,确保人员到齐,到达火场,组织、指挥队员进行安全扑救。火灾扑灭后,集中队伍,清点人数及器械,负责带回。队员职责:一旦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进入战备状态,所有队员整装待发,等待队长下达命令。到达火场后,必须听从队长调度,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扑火任务结束后,必须归队由队长带回。

      镇森林灭火指挥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各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森林灭火相关工作。

      1.通讯联络组:由党政综合办人员组成。组长由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兼任,负责机关人员通知调集及车辆保障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党政综合办人员和在机关待命人员组成。组长由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兼任,负责扑火器具、食品等后勤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3.医疗救护组:由宝盖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组成。组长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兼任,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履行生态林管护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森林防灭火的领导责任制,实行防火责任追究制,对造成严重森林火灾的,除追究肇事者外,将追究领导责任。

      2.要加强宝盖山和双髻山森林保护林带周边严防管护工作。每年火险期间,各涉防火重点村护林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管控,加强巡察,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上报和组织扑救,努力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各种隐患。火险期间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实属生产性用火,须报镇分管领导审批,严加管护。林区内工厂、企业生产用地,应设防范措施。严禁在林区内堆放易燃物,严禁在林区内烧纸制品及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到林区野炊。违反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4.每年火险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相关成员要履行职责,严禁故意瞒报、少报、迟报森林火灾,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有关责任人员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奖惩制度

      发生森林火灾能按照本镇制定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积极组织扑救,避免或减轻损失的,在救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立功表现或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报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奖励。对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玩忽职守、组织救灾不力或严重失职者,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将由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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