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里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15:39
        

      本年报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政府、泉州市政府和石狮市政府等上级工作任务及凤里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可与凤里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石狮市凤里街道长宁路92号凤里街道办事处,邮编:362700,电话:88781707。 

      一、总体情况 

      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街道定期在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272条, 

      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动态信息632条,其中发布政策性信息70余条。目前凤里街道微信公众号“凤里街道We服务”拥有粉丝 4.2万余人。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2024年,我街道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二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及关切情况。2024年度,我街道共受理群众热线12345工单1994件,满意率约为100%,在市综合排名中名列前茅。同时,我街道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75起,涉及人数160余人,涉及金额 319.5万,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起,邻里纠纷 2 起,合同纠纷8起,生产经营纠纷1起,损害赔偿纠纷13起,劳动争议纠纷27起,医疗纠纷1起,物业管理纠纷2起,消费纠纷1起,其他纠纷 17 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主要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对“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进行三级联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组织信息员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凤里街道We服务”公众号等移动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建专门队伍。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人大工委主任担任组长,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纪工委员和街道聘请的廉政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及时调整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三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在街道设置意见箱,线上公开联系等方式,广泛接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分析原因并及时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极大丰富,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下阶段我街道将着手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责任教育宣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对街道内部工作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学深悟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增强政策解读力度。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街道依据上级文件严格落实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街道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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