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相互投靠
发布时间: 2025-03-04 10:28:00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相互投靠; 

  二、需提交材料:

  (一)未满18周岁的公民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1、书面申请

  2、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省外户口迁移由派出所受理,经县级公安户政部门核准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10个工作日内办结;迁移人凭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省内设区市以外的户口迁移由派出所受理,经县级公安户政部门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本设区市以内的由派出所受理、核准,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