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向
(一)原户主户口已注销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三)原户主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二、需提交材料:
属第(一)(二)(三)项情形的,凭户内成年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以及新户主《居民身份证》确认登记新户主;未提供上述材料的,由公安派出所按照原户主的配偶、父母、未达法定婚龄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年龄从大至小的其他户内成员的顺序暂定新户主。属第(四)项情形的,凭房屋权属证明登记新户主,一般以房屋权属份额最大的户内成员为新户主,有争议时,以户内成员协商一致确定的户内成员为新户主。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向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由户内成年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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