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石狮市古浮湾和深沪湾养殖海域整体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9 15:48:00

各技术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石狮市古浮湾和深沪湾养殖海域整体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的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项目的范围

  石狮市现有养殖用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且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面积约330公顷,其中:古浮湾海域282公顷,深沪湾海域48公顷(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

  (二)服务项目的内容

  1.海洋水文、生态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要求,开展或收集该项目的海洋水文、生态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资料。

  2.海域使用论证。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海籍调查规范》和《海域使用分类》等技术规范、标准等,开展古浮湾和深沪湾养殖海域的用海必要性分析、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用海合理性分析、海域使用对策措施分析等。

  二、提交成果要求及资料

  (一)成果要求

  1.海域论证报告应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的要求。

  2.所有报告(送审稿)需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后形成报告(报批稿)。

  3.项目成果符合相关规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交成果资料

  1.石狮市古浮湾海域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2.石狮市深沪湾海域开放式养殖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海洋测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4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报价表等以信封形式(信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送至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与林业资源管理股。

  五、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22万元(包含编制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即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编制费、调查与分析、专家评审会务和咨询费、税费等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六、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根据报送的工作方案及报价等情况择优确定作业单位。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595-88861079

  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

  邮编:362700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