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2023年8月(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
时间:2025-05-16 15:36 浏览量:
 

序号

立案

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

依据

执法法律

条件

执法决

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

结果

1

2023.6.14

石狮市雾韵飘美容店安排三名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3.8.17

一般程序

已履行

2

2023.6.28

蚶江镇古山村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传染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2023.8.17

一般程序

已履行

3

  2023.5.29

石狮市王哲君理发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美发服务活动及安排1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3.8.17

一般程序

未履行

4

2023.5.25

沈丽香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

医疗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023.8.17

一般程序

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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