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立案 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 依据 |
执法法律 条件 |
执法决 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 结果 |
1 |
2025.5.22 |
石狮市友利大酒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至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
2025.7.21 |
一般程序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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