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的公示
时间:2026-04-01 18:22 浏览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现将申请变更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给予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

负责人

经营性质

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

变更事项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石狮市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石狮市步行街延年东路22-24号(含八七路1006号、九二路939号龙福小区C区121号、福利东路219-221-223-225号)

郭焕钢

郭焕钢

营利性(政府办)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医疗美容科  /精神科(门诊)/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50(牙椅5张

增加诊疗科目:精神科(门诊)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来电来函的方式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公示截止日期:20260409日下午5:00

  联系单位: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95—88707372

  传真:0595—88707382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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