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石狮市蚶江镇卫生院申请变更的公示
时间:2026-04-29 17:14 浏览量: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现将申请变更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给予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

负责人

经营性质

诊疗科目

床位(牙椅)

变更事项

1

乡镇卫生院     

石狮市蚶江镇卫生院

石狮市蚶江镇裕园小区1号(含洪窟村一片区、厝仔村四片区127号金盾大厦C店面、东垵村福寿路119号、莲中村中盛区10号)

许友对

许友对

营利性政府办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消化内科专业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传染科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30(张)   牙椅9(张)

变更增加诊疗科目:消化内科专业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来电来函的方式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公示截止日期:20260509日下午5:00

  联系单位: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95—88707372

  传真:0595—88707382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6042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