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完成。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四、服务内容: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的通知》(闽农厅办〔2023〕21号)要求,采集石狮市辖区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采集信息录入到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表内容详见附件2。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具有相关项目经验,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名资料:
(一)报价文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文件一式一份,须装订成册用信封袋密封提交,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公司名称。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投递);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二)邮寄(邮寄以收件人投递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资料地点:石狮市公务大厦农业农村局703室。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88712279。
八、定标方式: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和询价报价规定的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委托机构。最低报价者如超过1个,将按照抽签进行确定。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未接受贵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九、有关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二)报价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三)参与报价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蓄意哄抬或压低报价,扰乱价格秩序。报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查实后取消报价资格或询价结果,同时报送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88712279。
附件:1.报价文件
2.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信息采集表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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