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狮市加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5-06 10:46 浏览量: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狮市加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狮政办规〔2025〕1号)。现市卫健局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健康石狮战略,加大我市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力度,构建高素质卫健人才队伍,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进展

  本措施由市卫健局牵头起草,经征求市委编办、人才办,市工信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意见,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集公众意见,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发布。

  四、范围期限

  本措施适用于石狮市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及培育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现就职于石狮市医疗卫生单位办理离职(辞职)手续后重新受聘于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五、主要内容

  本措施从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举措,通过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激发人才活力,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人才引进:主要分为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定向培养等三个方面。全职引进,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全职引进的三类卫生人才给予安家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50万元,高层次人才15~100万元,学科带头人50万元;柔性引进,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发放10~60万元工作津贴补助;定向培养,每年提出我市定向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人才培养招生计划,在学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三项费用最高1.4万元/人/年)由本级财政给予补助。

  (二)人才培育:主要分为学历提升奖励、技能竞赛奖励、优才进修培养、重点专科及学科带头人培养、支持中青年人才科研项目、名医带徒培养补助、行政管理能力提升补助等七个方面。学历提升奖励,支持在编在岗卫生技术人才参加博士硕士学历提升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优才进修培养,选派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到省内外知名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机构访学研修,访学研修期间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省内)、4000元(省外)生活补助;技能竞赛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卫健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奖的给予一定奖励;重点专科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通过评审的省级、泉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对省、泉州市级重点专科带头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支持中青年人才科研项目,设立人才专项科研项目,给予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名医带徒培养补助,制定名医“师带徒”工作评审奖励制度,给予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每年15万元经费补助,其中5万元可用于师徒成效考核奖励;行政管理能力提升补助,举办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院长论坛、管理者沙龙等相关培训班,给予最高10万元培训经费补助。

  (三)人才保障:主要分为工作住宿保障、子女入学保障等两个方面。工作住宿保障,为公开招聘和全职引进的毕业生提供宿舍或发放每月500元租房补助;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政策申请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待。

  六、政策亮点

  (一)人才引进与培育双向发力。政策通过“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吸纳外部人才,同时以学历提升奖励、优才进修、科研支持等内部培育机制构建“内外双循环”的人才发展体系,实现引才与育才双轨并行。

  (二)全方位保障消除后顾之忧。政策突破传统单一经济激励,提供“安居+教育”组合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首年租房补贴或单位住宿,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从生活到家庭需求全面覆盖,增强人才留任黏性。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本措施要求,不符合的单位不能申报。市卫健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稳妥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审核把关、执行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经费来源。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奖励、优才进修培养等五项措施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技能竞赛奖励、重点专科及学科带头人培养、支持中青年人才科研项目、名医带徒培养补助、行政管理能力提升补助、工作住宿保障等六项措施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按7:3的比例承担。

  (三)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咨询电话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综合股:0595-88717372

  石狮市总医院党委办:0595-88500848

  石狮市总医院人事科:0595-88504593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室:0595-68886611

  石狮市中医院综合部:0595-688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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