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狮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2-25 16:00 浏览量:

  为助力我市工业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日前印发《石狮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狮政规〔2022〕2号,以下简称《措施》)。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实施服装制造强链提升行动。鼓励我市具备服务能力的服装成衣设备企业与成衣生产企业开展微技改项目对接(各级技改能纳入的项目不纳入微技改项目)。

  第二部分: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主要有3个方面内容:鼓励企业上云;鼓励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推动企业实施两化融合。

  第三部分:加强校园服饰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或协会团队对参与起草制定校园服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第四部分:进一步推进印染行业提升发展。主要从鼓励印染企业加快标准化提升、鼓励印染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其他方面政策等三方面,进一步引导印染行业加快提升发展。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对《措施》有效期等事项作了说明。

  二、政策亮点解读

  亮点1:对开展微技改项目对接的服装成衣设备企业进行奖励

  鼓励我市具备服务能力的服装成衣设备企业与成衣生产企业开展微技改项目对接,对设备销售方,以其上年度开票销售给我市企业的成衣生产设备销售额为基数,年度新增部分按2.5%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亮点2: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从鼓励企业上云。支持规上工业企业使用列入泉州市云服务商目录提供的云服务平台,对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1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1万元、2万元的补助。

  (二)鼓励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采购引进ERP、SCM、MES、CRM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对当年度采购软件实际投入金额达50万元(含)至100万元、100万元(含)至200万元、200万元(含)至3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

  (三)推动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等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奖励。

  亮点3:对参与起草制定各级标准的单位进行奖励

  对校园服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订第一起草单位,分别按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予以补助;对参与校园服饰国家标准(排名前5位)、行业标准(排名前5位)、地方标准(排名前3位)制订的单位,分别按15万元/项、10万元/项、5万元/项予以补助;对参与全国性社会团体校园服饰团体标准(排名前3位)制修订的单位,按5万元/项予以补助,每家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亮点4:推进印染行业进一步提升发展

  (一)鼓励印染企业加快标准化提升。对通过不同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标准的主要性程度给予5-15万元奖励。

  (二)鼓励印染企业实施兼并重组。1.对经报备且成功兼并重组的企业,按并购金额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交易所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本级留成且最多不高于200万元。2.对房产和土地等权证资料不全的被兼并重组企业,在符合产业导向、布局规划、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按有关规定补办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企业提高项目用地容积率用于改建、扩建厂房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需要开发建设的,经核实不属于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土地的,可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约定开发利用要求。3.允许兼并企业可以合并被兼并重组企业的用水、用能和未被政府收储的可交易排污权。

  (三)加强政策扶持。允许A级和B级印染企业自2021年起按《石狮市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狮委办发〔2019〕10号)第(三)款,享受其他制造业规上企业技改政策扶持。

  (解读单位: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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