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6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的相关要求,现将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一)公费师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考试成绩公示》中公示的入围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7月28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四、应携带材料
(一)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3.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4.师范类证明材料,如成绩单等可证明专业为师范类的材料(招聘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需提供);5.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人须手写签字并盖手印);6.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7.《报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诺书》(仅在职人员提供,应届生不需要,见附件6)8.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尚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代替);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日期需为三个月内,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10.《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日期需为三个月内,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
(二)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3.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4.师范类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需提供);5.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6.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7.《报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诺书》(仅在职人员提供,应届生不需要,见附件6)8.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尚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代替);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日期需为三个月内,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10.《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日期需为三个月内,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需整理在一份文档中,非一张一张打包发送)于7月27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3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7)并带齐考生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三)资格复审以《泉州市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6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复审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073。
附件:
1.泉州市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6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石狮市岗位)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3.泉州市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6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石狮市岗位)、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二)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5.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6.报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诺书
7.委托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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