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2-04-14 15:17 浏览量:

  根据《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狮安委〔2021〕14号)《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泉州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卫安〔2021〕16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至2023年底,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落实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推动医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23年底,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医院日常安全管理与标准化相适应,与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形成自主管理、自我提高,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阶段目标

  1. 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动员部署,原则上全市卫健系统公立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以下简称各医院)应全面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

  2.2021年11月底前,卫健系统各医院要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市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要完成标杆示范医院创建工作。

  3.2021年12月底前,市卫健局组织工作专班对卫健系统各医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评审。

  4.2023年底前,卫健系统各医院100%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并对前期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滚动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把握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

  各医院要组织或聘请医院安全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高层次、高水平安全专家和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逐条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闽卫医政〔2014〕113号)及《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闽卫医〔2012〕74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1版)等标准规范,立足本单位实际,结合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十个一”“六熟悉”“三字经”,细化完善本单位标准化评定标准,持续推进标准化提升工作。

  (二)持续推进医院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各医院要以《泉州市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泉卫计综〔2018〕85号)等行业规范为蓝本,对医院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 (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医院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医院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10月30日前制定本单位符合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强化对存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和动态管控。

  (三)完善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

  各医院要按照《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集中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从单位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标准、考核标准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明确医院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021年10月底前)

  各医院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对照《福建省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石狮市各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标杆企业典型经验总结要点》等,量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安办〔2021〕80号)精神,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

  (二)打造标杆,复制推广( 2022年12月31日前)

  2021年底前,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2家医院完成标准化标杆示范单位创建。其他各医院要借鉴、复制的典型医院,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机制,确保在2022年底前,实现我市卫健系统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的目标。

  (三)建章立制,长效运行( 2023年1月1日起)

  各医院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本单位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医院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各医院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动标准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医院要将标准化提升作为强化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医院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狠抓落实、专班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程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岗位、落到实处。

  (二)强化业务培训。市卫健局将举办医院标准化提升专题培训班,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管理人员等参加标准化提升业务培,全面掌握标准化监管相关要求,深刻领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提高标准化提升能力和水平,增强医院自主提升能力。

  (三)强化技术支撑。市卫健局邀请泉州市众晟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与医院标准化提升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医院要认真学习,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宣讲标准化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为全市卫健系统标准化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认真归纳总结。各医院要认真总结本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于每月2日前、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分别将上个月工作开展情况(附件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卫安办。市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要按标准化提升标杆医院典型经验总结要点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形成汇报材料报送到卫安办。

  附件:1.石狮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2.石狮市卫生健康行业台账

     3.关于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函告书

     4.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

     5.石狮市卫健系统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进展情况表(  月份)

     6.石狮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标杆企业典型经验总结要点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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